如何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建议
增强相关法规、技术规程的学习与应用 监理人员应全面掌握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以确保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并在监理工作中应用。 审核进场设备资料,如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并确保安装、拆卸单位资质、人员资格。
加强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并运用到安全监理工作中要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首先应该掌握现阶段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中安装单位应当履行哪些安全职责?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安装单位的安全职责包括:“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故C选项属于安装单位的安全职责。
2、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
3、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4、第六条** 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列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
ABC选项错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选项B错误,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选项C错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参加验收的单位。
【知识点】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选项A,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选项B,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选项C,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在哪些情况下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和使用()。
【答案】:C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国家明今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规定》明确,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和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等五类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哪些情形下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和使用()。
3、A 正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等活动,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这些设备被视为特种设备,主要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中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使用环节监控,检查操作人员资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落实月检及周期性检查。 遵守强制性规定,如多台起重机交叉作业时的安全距离,禁止调整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 存在的问题应引起注意,如审核过程中的资料不全、安装拆卸环节的安全措施不落实、使用过程中的无证上岗等。
- 实施起重设备准入制度,严格筛选供方和租赁方。- 把好设备进、退场及安、拆安全关,实施五方验收制度。- 对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进行定期试验,严格执行检测规定。- 严格审核、审批安、拆方案,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强化内业资料管理,提升监督管理水平。